曾 文 聖
















姓名:曾 文 聖

出生年月日:38 年 4 月 30 日

出生地:臺 北 市

推薦政黨:中華民國臺灣 基本法連線

學  歷:華夏工專五專部農業經濟科畢業。

經  歷:曾任更生團契牧師

政 見:定《臺灣全球協定基本法》,讓臺灣提早進入下一個世紀,向世界提出貢獻」為宗旨(詳見法治世界網:TW-ROC.org   中文網:法治世界.台灣)。制度
性解決:一、民生問題:國家應提供人民努力做事的環境、保障人民的努力不會白費:⑴農林漁畜牧~建立完備的產銷體系,提供農業者家戶所得補償制度,產品低
於成本時,政府應收購補貼。⑵失業~政府是最終僱用人。⑶稅收~分文用在人民身上。⑷人民努力爭取的普世民主自由人權~不受克減、壓縮或剝奪。⑸其他保障
人人生活免於匱乏、生存免恐懼的措施。二、人權問題:保證臺灣人權永遠不落後他於國一天;任何國家的優良人權保障均直接適用於臺灣。因為:人權問題是全球
的內政。臺灣人民沒有理由比別人低級。三、民主問題:憲法全球協議,民選首長不限國籍。因為:終結戰爭外患、消弭政爭內亂的必要條件就是全球民主化、法治
化,而醫治民主弊端唯一的良方就是「更民主、更開放」。四、法治問題:國際法直接對臺灣人民發生權利義務;大法官半數以上不同國籍、族裔。因為:強國靠武
力,弱國靠法理。五、國際問題:聯合國一國兩席,不統不獨,又統又獨,台灣中國,兄弟之邦。因為:專制永遠是人類和平的迫害者,引領專制中國民主化是台灣
貢獻世界的天命